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

設計重要?可行性重要?


其實在這十餘年的室內設計生涯裡,我偶爾都有過一刻沉淪在這個迷思之中。
近年來,我仍然是沒有頓悟,有的只是另一種自我安慰方式。
我認為,兩者都重要。
設計出來的東西,可以是為了美觀,也可以為了實用,也可以為了改良,也可以是為了重新定義。
而可行性在這裡所指的,就是能否制造出來成為成品。
我認為它倆可以是不衝突並且共存的。
就是它倆分別座落有需要考慮的線性時間鏈的那部份裡?!
猶記得讀設計時,老師如是說。在一個方案之初,就是需要先產生一個概念來著手設計。
而在設計的過程,盡量天馬行空,別要想象到用什麼物料、什麼方法讓之成形。
到你認為時間、或其設計元素已緊逼得無法再進行下去後,決定其設計,便需要落實執行。
………
……

我這個敬重的老師,說的很對。
可是,當我在投身設計工作裡營營役役地努力工作的同時,工作的流水作業會讓人慢慢的訓練得連思考也變得麻木。
我這陣子,也重新地跌入這種迷惑的旋渦之內。
在自己的空間裡貼上寥寥數字分享這個煩惱後,
前僱主貼上這樣的回應:
我個人覺得任何設計都係從"一點"開始,睇你可唔可以捉摸倒嘅姐。從要設計嘅項目配對所有原素去尋找呢"一點",跟住再用呢啲原素去發展可事半功倍。如果都唔得,完全抽個身出黎,例如同小朋友玩吓,第二朝再試。
這個善意的提醒,也讓我感動。至少我在他心裡猶算「儒子可教」。
這兩天的反思,得出的結論是,我太過於著眼設計出的成品其制作可行性,以及其理性框架所制肘,及在於從前工作裡所訓練出的慣性思維,讓我不能衝破固有的概念,形成心理上的「不能也」。說到底,只是我「不為也」。
但願我的努力,能夠再進一步啦!
各位同業,互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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